随着高速公路网不断扩大,收费方式不断创新,一些不法车辆利用各种形式偷逃通行费,“大车小标”“暴力冲卡”层出不穷,逃费形式多样且隐蔽性强,扰乱了高速公路收费工作正常秩序,给国家带来了经济损失。

2023年已过半,小编带着大家回顾一下常见的高速公路逃费形式,并附上案例和预防措施,一起来看看吧。


【资料图】

浙江绍兴:冒充集装箱车偷逃通行费3227次,涉案金额40.34万元,涉事车主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23年6月,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绍兴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绍兴管理中心”)营运管理处值机人员在日常流水稽核时,发现6辆“皖”开头的半挂货车在多次进出管理中心辖区收费站时,通行ETC车道均享受J1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经过车辆照片比对,值机人员发现该批货车的外观和类型都不符合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要求,这一异常细节引起了相关负责人的注意。

通过进一步摸排发现,该批车辆均存在冒充集装箱车偷逃通行费的嫌疑,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斗门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民警辗转多地查证,发现该批车辆均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所有。

经调查,林某为享受优惠政策,通过非法渠道将原先正常办理的6辆普通货车ETC设备变更为集装箱车ETC专用设备,以此享受高速通行费优惠。

在两年多的时间内,该批车辆共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3227次。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已被抓获归案,经审讯,林某对其利用假冒集装箱优惠政策,偷逃高速通行费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全额补交偷逃通行费40.34万元!

2023年1月初,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追究林某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该案对试图违规偷逃通行费的运输行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有效维护了高速公路营运秩序。

重庆璧山:暴力冲卡偷逃高速通行费,涉案6997元,涉案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5月,两辆重型货车在重庆市璧山区璧山南高速公路收费站下道时,冲撞ETC车道拦车杆,随后强行闯卡逃费。日前,璧山区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分别判处两名货车驾驶员季某某、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季某某、杨某某各自驾驶一辆重型四轴自卸货车,从北京市六元桥上高速运输货物至四川成都,两人认为此次长途运输除去通行费、油费、食宿费后,利润所剩无几,为节省运输成本,便决定在璧山区璧山南高速公路收费站暴力冲卡下道逃费。当天,季某某驾驶车辆冲撞ETC车道拦车杆后,杨某某驾驶车辆紧随其后闯卡通过。

随即,二人在离收费站约一公里处被公安民警抓获。经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核查,两货车共逃交高速公路通行费用6997元。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补交了各自偷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某、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高速公路收费员不备,公然驾车撞击高速收费站拦车杆,强行冲卡逃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江苏扬州:“跑长买短”偷逃高速通行费192次,涉及金额86219元,涉案车主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2023年5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该案系扬州市境内首例因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而被判刑的案件。

张某某是一名从事长途运输的大货车司机,其名下共有两辆黄牌五轴货车。2021年4月15日至10月7日期间,张某某为了少交纳高速公路通行费,在安排雇佣的司机或自己驾驶车牌号为沪FGXX、沪FHXX的货车长途运输时,通过在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上海市亭林镇等地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套取CPC(通行卡),采用短程卡结算长途行程的方式,逃交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经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部级稽核平台稽核,发现沪FGXX货车122次偷逃通行费55746元;沪FHXX货车70次偷逃通行费30473元,共计86219元。

仪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少交高速公路通行费,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已补交相应通行费,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最终,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湖南衡阳:ETC“大车小标”偷逃高速通行费近千次,涉案金额31443元。

2023年5月,湖南高速集团衡阳分公司新塘收费站成功查获一起利用ETC“大车小标”的逃费车辆,成功追交通行费31443元。

2023年4月3日8时20分许,一辆湘D牌照的客车引起了收费员的注意,该车从ETC车道出站时,电子显示屏上显示为二类客车。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收费员认为该车存在逃费嫌疑,立即将该车情况向站部汇报,待进一步核查。

经核实该车实际车型为三型客车,ETC卡内为二型客车;一边通过前期车辆出入口车型差异、收费系统门架等2.46万余条数据分析整理,收集了该车2021年8月13日至2023年4月3日车辆通行高速数据详单,逐一进行整理并打印核对。经核算,该车逃交通行费999次,逃费总额高达31443元,立即对该车恶意逃费的行为保存证据,并开始追查。

掌握确凿证据后,新塘收费站主要负责人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取得车主联系方式,前后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沟通,用多种方式告知其存在的违法行为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耐心宣讲相关政策,希望车主主动前来补交通行费。但因该车涉及金额大、时间跨度长,在面对工作人员的合理追交和要求时,该公司负责人仍百般狡辩拒不承认逃费行为,并拒听工作人员电话。

为确保通行费“颗粒归仓”,新塘收费站工作人员通过多次走访、蹲点、面对面沟通、耐心宣传、解读政策等方式,经过长达一个多月沟通、40余次交流,将涉事逃费车辆999次通行记录、证据链、需补交金额逐一展现给司机,在铁的事实面前,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去银行ETC客服网点将涉事车辆的OBU信息修改为合规车型,并承认少交纳通行费。5月10日下午,该公司负责人来到新塘收费站,按规定补交了通行费31443元。

云南昭通:以从ETC车道尾随出站偷逃高速通行费124次,涉及金额3万余元,涉案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2023年4月,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昭通管理处(以下简称“昭通管理处”)协调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成功破获了两起多次在云南多地高速公路利用尾随前车偷逃通行费的案件,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偷逃通行费已全额补交。

2023年2月,昭通管理处在开展异常收费数据稽核时,发现有两辆同型客车多次通行昭通南收费门架后就没有了出口数据,这一可疑情况引起了稽查人员的关注。通过分析和研判,最终锁定两辆商务车,两车多次在昭通、昆明、普洱等地高速公路收费站,以从ETC车道尾随出站的方式偷逃通行124次,逃费金额3万余元。

两名逃费的犯罪嫌疑人分别于3月6日和4月7日被抓捕归案,两人对偷逃通行费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重庆:利用高速公路绿通偷逃通行费,抓获犯罪嫌疑人150余名,涉及金额700余万元、避免潜在损失5000万元。

2023年3月23日,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重庆警方破获一起利用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偷逃通行费的新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0余名,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追赃挽损700余万元。

2021年7月,重庆警方接重庆高速集团报案,称在高速公路管理收费过程中,发现有驾驶员利用绿色通道偷逃通行费,金额巨大。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

经查,犯罪嫌疑人在明知车内货物不符合绿通免费的情况下,故意用少数符合免费通行标准的货物进行遮挡,谎称车内货物全是符合绿通免费的鲜活货物,以此偷逃通行费。同时,犯罪嫌疑人还伪造行驶证,使用“大件运输”车辆运输货物,以此增加货运量,偷逃更多通行费。

据专案民警介绍,按照规定,“大件运输”车辆仅能运输特殊的大件货物,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禁止使用“大件运输”车辆运送散货。绿通货物全部是散货,犯罪嫌疑人使用超出国家规定运输范围的车辆运输,在高速公路上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为了全面掌握犯罪证据,专案组民警辗转多个省市调取原始运单,发现逃费车辆运输的符合绿通标准的货物出厂数量远远低于申报数量,存在混装情况。同时,专案组调取逃费车辆在高速公路申报绿通免费时的行驶证照片,发现犯罪嫌疑人提供给重庆高速集团的行驶证系伪造、变造证件,并且将不具备运输散货资质的“大件运输”车用于运输绿通产品。

在彻底查清罪犯事实后,专案组采取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50余名,为重庆高速集团追赃挽损700余万元、避免潜在损失5000万元。2023年3月,该案被移送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湖南衡阳:利用假证违规办理ETC偷逃高速通行费293次,涉及金额为11367元。

近日,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分公司”)查处了一辆湘D牌照利用假证违规办理ETC的逃费车辆。经查证,该车自2021年2月27日至2022年9月29日,在湖南境内累计逃费293次,逃费金额为11367元。

2月15日,衡阳分公司稽查小队工作人员对计费车辆进行常规筛查时,发现一辆湘D牌照的车辆交费记录存在异常。系统多次按二类客车收费,且车辆经常往返省内各地。经相关证件核对比较,核实该车实际车型为三型客车,ETC卡内为二型客车,随后,稽查队员对该车恶意逃费的行为保存证据,并开始追查。

掌握相关涉嫌逃费车辆的确凿证据之后,稽查队员针对其通行数据进行细致排查对比,迅速掌握涉嫌车辆的基本情况与行驶轨迹。经过周密安排,稽查队员采取蹲点值守、重点排查的方式,通过上下联动、信息共享、行动同步展开打逃行动。

经过十余天的摸查,2月28日,稽查人员终于找到了该车车主。刚一见面,车主边说边爽快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外廓尺寸为5900×1993×2870的行驶证:“你看仔细,难道这不是二型车吗?你们懂不懂业务?”一旁的稽查队员仔细看了行驶证后,发现行驶证字迹过于规整,纸质摸起来也有一种起毛的感觉,没有顺滑、凹凸感,凭着多年的经验和前期通过多方面取证断定此证为假行驶证。

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车主最终承认了利用假证办理ETC逃交通行费的事实,同时拿出外廓尺寸为7110×1993×2870真行驶证。“师傅,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19)文件精神,你这车辆应按三型客车执收。”稽查队员一边说着,一边向车主出示证据材料,在证据面前,车主承认自己违规,并按照规定补交通行费11367元。

偷逃通行费车辆的治理措施如下:

(一)大数据稽查

稽查人员充分利用大数据与联网收费系统相结合形成科技治逃,对过往车辆进行分析、筛查:

1.出入口信息对比。通过车辆交易记录中的卡号、车牌、出入口站、出入口时间信息等交易数据进行分析,查找未匹配上的车辆记录,形成用时不合理、跑长买短、倒卡等嫌疑车辆信息。

2.车牌匹配对比。通过查找同一辆车在同一时间段内出现在不同收费站的记录,即可将该车归入套牌嫌疑车列表;对同一车牌记录中的出入口时间进行分析,若在某条记录的出入口时间和另一条记录的出入口时间交叠,则视为套牌逃费嫌疑车。

3.倒卡、超时对比。查看车辆超出站间正常行驶时间(超时或超速)的出口记录,将记录中车牌信息列为倒卡、换卡嫌疑车辆信息,通过出入口图像、车道录像等逐一核查,确定倒卡、换卡车辆数据。

4.通行卡使用情况。对通行卡在入口和出口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包括在途时间,交换频次,交换站等,形成通行卡使用情况统计,重点筛查通行卡数量、节点及状态,建立通行卡在途数据信息。

5.货车轴重分析。针对载重货车单轴重量异常的车辆列入利用设备偷逃通行费嫌疑车范围,详细核查出入口录像,确定轴型、车牌、颜色等车辆信息列入重点追交范围。

(二)路警联动

偷逃通行费行为影响了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收费秩序,也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通过与公安部门、路政部门联动,达到了职能互补、管理互动、资源共享,能够提升宣传层次、加强路段巡管力度、有效地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路警之间沟通交流、密切配合对偷逃费行为联合整治。通过分析嫌疑车辆的行驶轨迹,掌握运输货物的供求地、常规行驶路线、货物运输频次等,实现精准稽查,在重点站点、重点区域、对重点车辆等重点目标进行布控,查处违法偷逃费车辆,更好的维护高速公路收费通行的工作秩序和营运环境,震慑偷逃通行费不法人员,净化收费环境。

(三)联查互查

通过采取联查互查、互不重叠的方法进行稽查活动,可以有效避免“老好人、走过场”的问题,确保稽查活动取得实效。通过审验录像和查阅档案等方式对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管理、收费人员文明服务、投诉建议受理、治逃通行费情况、治逃数据的准确性等内容进行检查。

通过联查互查强化了稽查手段,提升了高速公路收费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对实现收费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增加了各路段间工作交流,取长补短,同时稽查方式和人员改变也能从不同角度发现问题,进一步提高各路的管理水平,从而把漏洞堵得更严,把稽查工作做得更好。

在全国高速公路“一张网”运营格局下,智慧高速公路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各类逃费行为将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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