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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5月16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下称《指引》),《指引》对于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的定位、申请程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发行GDR需要遵守再融资的发行间隔规定。业内人士认为,GDR规则的完善体现了监管机构将境外上市项目统一纳入监管、进一步提高境外上市规范化及透明化的整体监管思路。《指引》对发行间隔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前关于GDR较A股定增的发行间隔“优势”将不再存在,未来GDR的发行生态或发生变化。 (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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