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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丽水市成为浙江省首个全域出台深化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细则的地市,实现农村公路“路长制”迭代升级。
根据丽水市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相关部署要求,丽水市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实地调研、晾晒通报等方式,督促推动9个县(市、区)制定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细则。
在原有基础上,丽水各县、乡级政府增设路长办公室,各级路长职责细化到岗,加快推进乡村道专管员制度;新增市县联席会议机制,引领“研究协调、工作巡查、督查检查、信息报送、公告公示”五大工作机制联动开展,助力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目前,丽水市已设置总路长179人、路段路长1700余人,下一步将专项督查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深化实施情况,推动融入全省数字农村公路建设,确保三级“路长制”扎根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