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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鲁山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征集涉文物犯罪线索。凡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该局给予举报人2000元现金奖励;凡提供线索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现金奖励。

该通告明确了公开征集涉文物违法犯罪线索的范围,公布了以牟利为目的走私、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等六种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犯罪特征,发动广大群众通过电话、邮递信件、发送邮件等方式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文物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凡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通风报信、包庇袒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举报邮寄地址:鲁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

举报邮箱:64976489@qq.com

举报电话:110,0375-3648110,0375-364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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